关于程秋香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程秋香于2023年5月1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15-7-1012,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31栋1层2号,因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与收款收据时间不符,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专用收款收据NO.0052687、山水居一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增量房申报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