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22-202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5-05
关于李欢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22-2023)的遗失声明 李欢因保管不善,将(2-4-22-20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增 2023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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