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宏申请继承赵宗兴、侯文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15-107-204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24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宏因申请继承其父母赵宗兴、侯文玉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立山区北胜利路99-8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15-107-2041),建筑面积为:63.3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宗兴、侯文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赵宗兴、侯文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赵宗兴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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