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钰久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47-56-3021)的遗失声明
盛钰久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为1-47-56-30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盛钰
2023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