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丕显申请继承王凤礼、张惠芝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20-271-106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23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丕显因申请继承其父母王凤礼、张惠芝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西区九道街175-11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2-20-271-1063),建筑面积为:81.3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凤礼、张惠芝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王凤礼、张惠芝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张惠芝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7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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