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飞不动产权预告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20
关于鲁飞不动产权预告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202011250207 鲁飞 42-100-15-401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4 月 20 日 发布人: 房明旸 2023 年 4月 20日 核对人: 迟志刚 2023年4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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