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慧申请继承韩宝东、温素丽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14-167-129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1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韩慧因继承其父母韩宝东、温素丽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回迁前原房坐落于:立山区北胜利路252-22、原房籍号为:3-14-125-1062、原建筑面积为:37.5平方米,回迁后的房屋坐落于:立山区胜利北路246-4栋、产籍号为:3-14-167-1293、建筑面积为:59.15平方米,因动迁产生的代建费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贰拾玖圆伍角整(11329.5)。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韩宝东、温素丽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韩宝东的父亲先于其死亡、温素丽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韩宝东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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