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编号: 发布时间:2015-07-08
鞍山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市房屋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鞍山市2014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这一荣誉是对发证中心高度重视文明文化工作的肯定,是对发证中心长期以来文明创建工作成绩的褒奖。在市住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的精心指导下,我中心内强文明素质,外树文明形象,塑造了“文明办公,高效服务”的机关形象。
        我中心将以成功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始终保持创建活动的生机和活力,为加快建设“五个鞍山”、实现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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