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光兰申请继承柴林星、高秀英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46-40-4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11

关于柴光兰申请继承柴林星、高秀英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46-40-4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柴光兰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柴林星、高秀英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立山区东健身路132栋2层46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46-40-4021),建筑面积为:59.9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柴林星、高秀英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柴林星、高秀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高秀英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7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