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莹办理商品房(产籍号:42-111-57-101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于田莹办理商品房(产籍号:42-111-57-1011)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田莹于2023 年4 月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因开发公司鞍山市凯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法开具全款结算发票,所以与房屋买受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登记,开发公司提供了:营业执照、委托书、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申请人提供了:合同、首付款发票、安置单、契税完税证。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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