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世海申请继承彭吉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41-911-205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于彭世海申请继承彭吉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41-911-2051)的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彭世海因申请继承其父母彭吉有、代秀兰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彭吉有遗产份额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西区革新街30栋5层24号,产籍号为:2-41-911-2051,建筑面积为:54.4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彭吉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彭吉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代秀兰从离异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7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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