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侯洪明因申请继承其父母于侯国樑、刘桂馥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铁东区中华路五栋,产籍号:1-24-24-2061,建筑面积:79.6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于侯国樑、刘桂馥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侯国樑、刘桂馥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侯国樑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