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志刚不动产权证明(产籍号:3-45-138-2031)的遗失声明
王志刚因保管不善,将(3-45-138-2031)号的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3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