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伟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07

关于李伟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200003171288

李伟

1-13-23-3013

不动产权证书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3月  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