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树铭(产籍号1-51-307-106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21

关于李树铭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李树铭(产籍号1-51-307-1061)于2023年2月1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登记,因房改表中配偶姓名书写有误,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3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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