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亮因申请继承其父母王金学、张静兰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王金学遗产份额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立山区中华北路69-100号,产籍号:3-12-292-2242,建筑面积:101.6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金学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王金学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张静兰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王金学与张静兰的独生子是王亮。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5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