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勇、薛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4-217-2051)的遗失声明
鲁勇、薛丽因保管不善,将(1-74-217-2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鲁勇 薛丽
2023年 2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