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金丹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225-202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2-13

关于邹金丹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31-225-2021)的遗失声明

 

邹金丹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31-225-20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金丹

2023年2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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