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孙威因申请继承其父母孙文厚、魏玉芳共同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立山区东健身路181-62号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50-21-4043),建筑面积为:67.6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孙文厚、魏玉芳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孙文厚、魏玉芳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魏玉芳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4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