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大阳企业公司机加铸造厂制品厂401161号土地证遗失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1-06

关于鞍山市千山区大阳企业公司机加铸造厂土地证书(鞍国用(1997)地字401161号)的遗失声明

 

鞍山市千山区大阳企业公司机加铸造厂因保管不善,将(鞍国用(1997)地字401161)号的土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3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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