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清山产籍号:3-13-168-4043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1-06
关于曹清山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曹清山于2022年12月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买卖登记,因曹清山身份证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存在差异(现身份证曹清山130434196902146634,原身份证曹青山:132122700214651),申请人提供了:由曹清山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车往镇魏县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证明二者系同一人。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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