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翠莉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3-01-06

关于董翠莉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董翠莉于2023年1月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登记,但因开发商隆兴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申请人提供了:商品房购房合同、结算安置单、商品房预收款发票(2张)的原件。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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