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梅英申请继承周安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7-139-301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12-12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黄梅英申请继承名下与其配偶周安生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周安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健康街13-30、产籍号为:1-7-139-3012、建筑面积为:76.8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周安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周安生的父亲周中全先于其死亡,母亲吕捷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黄梅英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黄梅英周安生的独生子是周明飞。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03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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