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12-05

关于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922338

辽宁海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3-46-78-1042

依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2022)辽0304执1081号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12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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