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大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25-488-2034)的遗失声明
洪大明因保管不善,将(2-25-488-203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