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沈宁因申请继承其父亲沈永玉单独所有的不动产,房屋坐落于:立山区鞍千路269栋7层61号,产籍号:3-41-247-2071,建筑面积:65.8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沈永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沈永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沈永玉从离异至死亡期间未再婚。沈永玉的独生女是沈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