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红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201607290213)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9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