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杰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29-152-1295)的遗失声明
刘杰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29-152-129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杰
2022年 9月 20日
发布人: 刘金蔓 2022 年 9月 20日
核对人: 王子建 2022 年 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