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世喆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8-30

关于陈世喆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陈世于2022年8月2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1-14-263-1071)产权登记,申请人提供了商品房购销契约书、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及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手写)原件与现申请人鞍山市大硕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商品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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