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丁亚光,将坐落千山区千山中路439栋2层3号,产籍号:42-72-43-1021的房产证 遗失,现申请补发权证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2日至9月5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