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冬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20-217-302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物此声明
声明人:张小冬
202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