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洪安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于洪安于2022年7月22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登记,,申请人提供了:售楼合同书、结算安置单及全款发票。与现申请人鞍山五环兴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申请。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 月 22 日
发布人 韩诗扬 2022 年 7月22 日
核对人: 李玉祥 2022 年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