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丽静(产籍号:1-42-127-1033)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21

关于邱丽静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邱丽静于2022年7月2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产籍号1-42-127-1033),因无法提供义务人邱洪庆的配偶迟桂珍的死亡日期证明,申请人提供了:墓碑相片、安葬证、园林街道泰昌社区出具的《证明》以及邱丽静与邱丽萍的声明,确认迟桂珍于1991年死亡。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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