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市分行山南支行登记证明1-18-1-2023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
备注 |
1 |
30704 |
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市分行山南支行 |
1-18-1-2023 |
登记证明 |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