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志田发票遗失的声明
兰志田因个人原因,将由鞍山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号段为:No.10013544,购买方为:兰志田的发票遗失。现申请人兰志田声明发票遗失。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兰志田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