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生智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7-08

关于徐生智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徐生智于2022年7月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申请人提供了:商品房购销契约书、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因开发企业鞍山市泰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无法共同申请,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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