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55-77-3031)的遗失声明
张娜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1-55-77-303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敏
2022年 7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