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栗德满.褚玉梅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30
关于栗德满.褚玉梅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栗德满于2022年6月30日到我中心申请继承配偶褚玉梅一半遗产登记,经查询登记簿,原房改审批表中褚玉梅的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不符,现申请人提供了:房改售房更正表申请更正。现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21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更正。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申请人:栗德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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