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1-18-83-1154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29

 

关于高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1-18-83-1154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y105890

高宁

1-18-83-115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6 月 29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