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永家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28
申请人李永家于2022年6月2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登记,因(原房改表内配偶牛德新姓名填写错误),申请人提供了:房改信息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26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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