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因保管不善,将(3-88-262-12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