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治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17

 

关于姜治平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00908-47

房产证号

姜治平

210311008007JC00882F99990001

依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1)辽0303执恢98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废

2

1146号

土地使用证

姜治平

210311008007JC00882F99990001

依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21)辽0303执恢98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6/1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