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1-10-47)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6-06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因保管不善,将41-10-4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