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瑞瑶因申请继承其父母李深众、张素英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 铁西区公益街38-36-2,产籍号:2-45-12-2063B,建筑面积:27.4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深众、 张素英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李深众、 张素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李深众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李深众、 张素英的独生女是李瑞瑶。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8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