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芬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7-295-405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5-10

关于李晓芬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7-295-4053)的遗失声明

 

李晓芬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7-295-40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晓芬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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