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荣华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32-115-2041)的遗失声明
张荣华因保管不善,将(1-32-115-204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荣华
2022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