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淑玉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7-316-2132)的遗失声明
刘淑玉因保管不善,将(2-17-316-213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2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