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润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7-171-510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4-19

关于徐润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7-171-5102)的遗失声明

 

徐润东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3-7-171-510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润东

2022年4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