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璟丹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09-19-1044)的遗失声明
赵璟丹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09-19-104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事实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璟丹 谷晓阳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