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秀珍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28-230-909)的遗失声明
李秀珍因保管不善,将(1-28-230-90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秀珍
2022年 4 月 7 日